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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2章 朝圣


小镇党支部建起来了。

这两个月里,戴维经常组织活动,  生活会,  学习会。

讲党章,一字一句,不着急,不敷衍。

他也讲陈时安语录。

不是从哈里斯堡发下来的红头文件,是他自己抄的,抄在笔记本上,一页一页,字迹工工整整。

陈时安在记者会上说的那句话,他抄在第一页:

“冻死的人不会回来了。但还活着的人,不能再冻死了。”

他讲这句话的时候,台下有人流泪了。

不是哭,是眼泪自己掉下来的。

因为他们就是那些“还活着的人”。

这两个月里,小镇上三百多口人,符合年龄的全都入了党。

戴维从一个人变成了一整本花名册的支部主席。

这天晚上,他把丹尼留了下来。

屋里没有别人,只有他们两个。

戴维看着丹尼道:

“下个月,哈里斯堡。人民党第一届党代表大会。全联邦各地的代表都会去。”

丹尼看着他,没说话。

戴维从帆布包里拿出一个信封,递给丹尼:

“支部推荐你去。你是我们支部的第一个党员,也是这个镇上第一个给领袖写信的人。”

“你应该去。打开看看。”

丹尼没有接信封。

他坐在那里,看着墙上的那面党旗,沉默了很久。

“我去干什么?”

他的声音有点哑。

“戴主席,我没出过这个县。我这辈子,最远去过威利斯顿,那是县城,开车两个小时。”

“哈里斯堡……三千里?我连飞机都没坐过。”

他停了一下,像是在算距离,又像是在给自己壮胆。

“三千里。我去了,能找到地方吗?”

“万一说错了什么,给支部丢人怎么办?”

戴维看着他,没有笑。

“去开会,去听领袖讲话。”

“你不需要懂什么,你站在那里,就是最好的代表。”

“去看一看,这个党不只是我们这一个支部,不只是这个小镇,不只是明尼苏达。”

“是几十个州,几千万人。你去看一看,回来告诉我们。”

丹尼没有接话。

戴维把信封往他面前推了推:

“三千里,但你不会是一个人去的。哈里斯堡会有人接你,到了总部,会有同志接待你。你不是一个人。”

丹尼犹豫了一下,接过信封,撕开。

里面有一张折叠的纸,是支部的推荐信,上面盖着支部的章。

还有一张下个月的车票。

车票下面,是几张崭新的纸币。

不多,但够来回路上的饭钱了,还能剩一点。

丹尼看着那些钱,手指捏着纸币的边角,捏了很久。

“这是党给的。”

戴维说。

“领袖说了,不能让任何一个代表因为路费来不了。”

丹尼张了一下嘴,没说出话。

他把车票和推荐信重新塞进信封,又把信封塞进棉袄的内兜里,用手拍了拍,确认它不会掉出来。

“我去。谢谢你,戴主席,谢谢你推荐我去。”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芝加哥,一处华裔党支部。

支部主席林国栋站在前面,看着面前的几个人。

他们都是这条街上的商户,中餐馆的老板、杂货店的店主、理发馆的师傅。

“这次的党代表大会,你们去。”

林国栋沉声道。

“一定要遵守规矩。不要给我们华裔丢人。领袖是我们的族裔,我们更要维护好自身的形象。”

几个人点头应是。

自从领口别上人民党的党徽后,生活好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以前收保护费的混混不来了,以前嫌弃他们的人,现在脸上也带着微笑了。

林国栋从抽屉里拿出几个信封,一个一个递过去。

“这是支部的推荐信。到了哈里斯堡,凭这个报到。”

几人接过信封,小心翼翼地放进内兜里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全联邦各地党支部都选出了自己的代表。

大的支部,党员成千上万,代表名额也多,一个支部派出十几个人,包一辆大巴,浩浩荡荡地出发。

小的支部,像丹尼这个小镇,只有一个人。

一个人,一张车票,一个帆布包,孤零零地踏上三千里的路。

随着会议时间越来越近,所有人都开始出发了。

从西弗吉尼亚的矿区。

一辆破旧的大巴车凌晨四点发动,车上坐着十五个矿工。

有人靠在窗边补觉,有人借着车内的灯光翻会议手册,有人沉默地看着窗外漆黑的矿山。

从肯塔基的山沟里,一辆皮卡载着七个人,凌晨三点就出发了,路不好走,颠簸得厉害,但没有一个人抱怨。

从密西西比的棉花地,一群农民拼了两辆车,天不亮就在路口集合。

有人带了自家做的三明治,有人带了一壶咖啡,有人什么也没带,只带了一面叠得整整齐齐的党旗。

从底特律的汽车工厂,一列火车载着上百名工人代表。

车厢里挤得满满当当,有人站着,有人坐在地上,有人在过道里分发资料。

从芝加哥的工人区,一辆灰狗巴士坐满了人。

行李架上塞满了帆布包和行李箱,有人把党徽别在帽子上,有人别在夹克上,有人别在衬衫口袋上,紧贴着心脏。

从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,一架飞机载着西海岸的代表团。

有人第一次坐飞机,紧张得手心出汗,旁边的人握了握他的手说:

“没事,我也是第一次。”

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,说着不同的口音,穿着不同的衣服。

有人穿着工装裤,有人穿着旧西装,有人穿着格子衬衫,有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夹克。

但他们的胸口都别着同一枚党徽——蓝底金星。

在五月的阳光下。

在灰蒙蒙的天光下。

在凌晨的黑暗中。

在黄昏的余晖里,闪着光。

他们坐着大巴、皮卡、火车、灰狗、飞机、顺风车,从四面八方,向着同一个方向,昼夜不停地赶路。

有的从隔壁州来,几个小时就到了。

有的从西海岸来,要横穿整个大陆。

有的从南方的边境来,要穿过沙漠、平原、河流。

他们不像去开会的,像是去朝圣的。

他们带着党徽,带着党旗,带着那本手抄的语录,带着一腔从冬天烧到春天的火。

朝圣。

不是宗教,是信仰。

信仰不是跪下来磕头,是站起来跟着他走。

他们跟着了。

从冬天跟到春天,从明尼苏达跟到哈里斯堡。

现在,他们来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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